曹凤岐:解放思想 国企改革要依法推进产权多元化

20.11.2014  15:02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教授

  2014年11月13日晚,由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教授主讲的经济与金融高级论坛第93期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阿里巴巴厅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混合所有制与深化国企改革——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曹凤岐教授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指出了如何依法深化改革。他指出,《公司法》、《证券法》的出台,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资本市场规范和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并完善,国有企业中现代企业制度趋于健全,中央企业调整和重组力度加大,国有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一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形成并蓬勃发展,国企改革的成就举世瞩目。

  “不过,部分国企管理仍存在政企不分、一股独大、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普通职工权益保护有待增强等问题”,曹凤岐教授强调,“这些问题不是股份制改革本身的问题,而是股份制改革不到位所致,应当深化国企改革和股份制改革。

  他指出,国有企业的改革实际上是产权制度的改革。“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深化国企改革不仅受到理论思想的干扰,也受到来自利益集团的阻挠。 深化国企改革就是要把国有企业进一步推向市场,把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变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其核心是进一步改革企业产权制度,明确企业产权关系,保护企业合法产权,建立一套完整的产权保护制度。

  “深化国企改革的方向,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就是深化股份制改革,是股份制改革的2.0版!”曹凤岐认为,要解放思想,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企业将是我国企业的主要形式和典型形式。应当把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国有经济中更多地引入非公经济战略投资者,推进产权多元化。

  曹凤岐教授还讨论了以依法治国精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问题。他指出,“ 应当依法深化国企改革。必须从法律上承认和确认混合所有制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从法律上承认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应当解放思想,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当转变政府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的方式和体制;应当坚持市场化原则处理国有资产运作和国企引进战略投资者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应当发展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他最后总结指出,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贯彻执行、国企改革的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完善,我国企业结构将更加优化,产业结构将更加合理,企业活力将更加增强,经济也将继续平稳发展。

  论坛举办恰逢APEC峰会结束第一天,虽然已经入冬,但寒风仍挡不住学子的热情,容纳300人的报告厅内座无虚席,人头攒动。主持人贾春新教授对APEC的“新解”—“AskPekingUniversityEconomicCao(有经济问题请教北大曹凤岐教授)”,不仅展示了光华教授的严谨学术的一面,更表现出风趣幽默的作风。

   曹凤岐 ,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并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