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堪长期家暴杀夫 获刑5年

06.03.2015  19:36

  昨日上午,温州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姚某杀夫一案。这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导致妻子杀害丈夫的重大刑事案件,该案也是3月2日最高法院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出台《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宣判的首例涉家暴重大刑事案件。该案在庭审中还引入了专家“证人”出庭制度:针对案件中涉及的家庭暴力问题,法庭通知了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专家、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敏出庭,协助法庭查明案情。

  庭审从昨日早上一直延续到下午,经过合议庭合议后,作出当庭判决,姚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害人妻子:我是迫不得已杀了他

  被告人姚某和被害人方某系夫妻关系,并育有四个子女。

  2014年8月17日凌晨,姚某在温州市某鞋厂三楼员工宿舍内,因方某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多次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以及案发前一天向自己提出离婚,要求自己承担抚养子女责任等事由,产生杀害方某的想法。

  姚某持铁棍猛击方某头部数下,又持菜刀实施割颈,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姚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姚某因受家庭暴力,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姚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予以承认,“是事实。我不是故意的,是被逼的,迫不得已才杀了他。

   家暴问题专家,走进法庭成特殊“证人

  法庭上,姚某讲述了自己遭受的最为严重的一次家暴情形。

  “2013年12月30日,方某在棋牌室接到第三者的微信,被我戳穿了,他直接拿开水泼过来,之后抓起我的头发撞到地上。头上撞了个大包,到现在还有。

  虽然遭受拳打脚踢,在法庭上,姚某却表示“从来没有想过报警,觉得是家庭内部问题。”出庭作证的两位亲友也表示“是夫妻之间的事,没有想过报警”。

  为了明确姚某的受暴经历与其最终暴行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合议庭邀请了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专家陈敏出庭提供专业意见。

  法庭上,公诉人、辩护人、合议庭分别就自己的疑问向专家进行了发问,以求对涉案家庭暴力知识的准确认识和把握。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结合专家当庭的解答就该案被告人的犯罪原因、犯罪心态、被害人过错、量刑考虑因素等发表了辩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