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苏州市明确开展“2016春风行动”四项要求

29.02.2016  15:56

2月26日,省司法厅“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动员部署会结束后,苏州市司法局局长朱正现场就如何开展“法润江苏 ·2016春风行动”作出部署,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抓好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领导小组,由朱正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阎鸿泰副局长负责具体抓落实,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各市(区)司法局要对照省厅和市局成立领导小组,抓协调、抓落实、抓督查,确保行动开展获实效。

二是整体融合推进。 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及市(区)司法局应切实将走访服务企业、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农民工、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和特殊人群帮扶专项活动等“春风行动”主要内容融入年度业务重点工作,并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及细则,做到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

三是突出苏州特色。 各条线各市(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抓住苏州多样的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坚持创新驱动,抓好活动策划,细化活动方案,积极打造“春风行动”地方特色品牌,避免“上下一般粗”。

  四是加强活动宣传。 市司法局将联合姑苏区司法局,于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组织开展“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启动日活动,通过联动形式扩大活动影响力,提升群众知晓率,为“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