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曝光春运期间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
记者18日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春运启动以来,全国道路旅客运输量持续攀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特别是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超速运输,极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对此,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在春运期间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查影响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从事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予以严厉打击,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近日,公安部再次公布春运期间查处的部分从事旅客运输车辆驾驶人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典型案例。
一、云南玉溪谢某危险驾驶案。 1月24日,谢某驾驶云DV09××号小型客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驶至昆磨高速公路玉溪段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人属非法从事客运业务;该车核定载客6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100%,属严重超员载客。1月2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谢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福建厦门余某危险驾驶案。 1月26日,余某驾驶闽DG50××号小型客车超员载客,由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内茂开往福建省连城县姑田镇,当车辆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杏林收费站入口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人属非法从事客运业务;该车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14人,超员100%,属严重超员载客。1月26日,当地公安机关对余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余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月3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福建厦门钟某危险驾驶案。 1月26日,钟某驾驶闽FHQ8××号小型客车超员载客,由厦门马垄开往上杭太拔,当车辆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杏林收费站入口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人属非法从事客运业务;该车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15人,超员114%,属严重超员载客。1月26日,当地公安机关对钟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钟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月3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天津宋某危险驾驶案。 2月14日,宋某驾驶冀JE65××号金龙牌大客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驶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景大道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核定载客35人,实际载客56人,超员60%,属严重超员载客。2月1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宋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五、湖南邵阳欧某危险驾驶案。 2月15日,欧某驾驶湘E455××中型客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驶至沪昆高速邵阳洞口收费站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公路营运,核定载客19人,实载33人,超员73.7%,属于严重超员载客。2月15日,当地公安机关对欧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欧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