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部署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苏州市局: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安排、早实施。二是突出重点,加达检查力度。针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重点产品的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保健食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网上违法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三是完善机制,强化应急值守。严密制定应急值守工作预案,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
徐州市局: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责任措施落实,强化协调配合,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确保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监管职责履行到位。二是突出隐患排查,防范突发事件。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强化预测分析、监督检查和市场排查,深入查找、及时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热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五是强化应急值守,注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严格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出现涉及食品药品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报送并及时应对和处置。
淮安市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大型企业进行了“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全面“体检”企业的资质变化、采购进货查验落实、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等14个方面情况。检查组要求企业严把产品出厂关,做好“两节”食品安全保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要求企业对照《食品安全法》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食品安全透明合格生产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工作,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南通市局:一是严格食品生产源头监管。严格查处病害畜禽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禽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加强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二是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市场秩序。严格落实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增加食品监督抽检的批次,扩大抽检对象和种类。三是切实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对宾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等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实施重点防控,尤其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四是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安全。五是加强对药品、化妆品的监督检查。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着力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做好节日期间网上药品销售监管,及时消除流通环节用药安全隐患。强化对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泰州市局:以社区、学校、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超市、农家乐、宾馆、火车站周边餐饮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粮、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腌腊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并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企业3200多家,抽检食品1100批次,查扣不合格食品640公斤,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9件,发布相关食品安全抽检和预警信息5期。
扬州市局:一是下发方案,明确目标。制定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体方案,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二是强化监管,巩固成果。巩固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在春节前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食品整治和监管力度,强化重点景区、重点企业以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械监管和执法力度。三是抓住时机,扩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四是严格值守,确保安全。要求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保证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能够及时、果断、妥善地予以处置并按照要求上报。
宿迁市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监管全覆盖,检查无死角。二是明确检查重点。以食品产业园、旅游景区、商贸集中区、餐饮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作为重点单位,以酒类制品、肉类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持证亮证、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程监管。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巡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消除监管盲区,切实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86家次,食品经营单位650家次,餐饮服务单位480家次,开展监督抽检37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