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昕维”纳入医保 参保者购买可报销75%

13.03.2015  11:25

前两天,我市一名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来到市人社局医保中心领取了《特药待遇证》,今后,他凭证到指定药店购买治疗白血病的药物“昕维”,可按规定当场报销75%,个人只需自负25%的药费。该职工是“昕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后,我市第一个受益的参保人员。

 

除了传统的手术和放化疗手段之外,针对肿瘤治疗的靶向药越来越被广泛应用。靶向药具有疗效好等特点,但绝大多数依赖进口,价格较贵,且不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对于病人及其家庭来讲,是一个沉重负担。近年,我省逐步将治疗大重病的药品(主要是抗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已先后将格列卫(治疗白血病、胃肠间质瘤)、达希纳(治疗白血病)、赫赛汀(治疗乳腺癌)三种药列为医保“特药”报销。今年,医保“特药”再次增加,涉及我市参保患者的是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国产甲磺酸伊马替尼(昕维)。

 

进口甲磺酸伊马替尼价格昂贵,每年用药费用高达数十万元。昕维的治疗效果与进口甲磺酸伊马替尼相当,但价格明显低于进口药。从今年起,我市需要使用昕维的医保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及相关检查材料,由泰州市人民医院特药责任医师进行特药治疗评估,符合用药条件人员到我市人社局医保中心领取特药待遇证,便可凭证到泰州指定医保药店购买昕维,买药时,药费只需支付自负部分,在规定药量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当场报销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