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十三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目标

23.05.2016  17:23

  近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下发《江苏省“十三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明确“十三五”期间妇女儿童健康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提高到95%以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稳定在95%以上,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控制在6/10万、5‰、5‰以下,全面完成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以上目标,规划提出了九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划建设,确保省、市两级三级妇幼保健院全覆盖,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和儿科建设,到2020年90%以上的三级医疗机构开设妇产科,60%以上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置妇产科、儿科住院床位。三是以资源整合为契机,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计划生育门诊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四是加强妇幼健康相关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现省级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市级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县级妇幼保健院覆盖50%以上。五是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能力建设,建成3-7个省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中心建成率100%和90%以上。六是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价和考核制度,强化对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质量控制,改善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七是规范实施妇幼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绩效考核,促进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八是针对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做好健康教育、咨询指导、定期筛查、干预治疗等工作,切实加强妇女儿童疾病预防控制。九是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完善出生缺陷初筛、转诊、诊断、康复和随访衔接机制,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规划还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规划指标的监测评价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定期进行督导评估,确保指标任务完成和规划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