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明确六大行业企业所得税减税新政

13.02.2015  20:56
    近期,天津市税务部门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若干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其中,软件和 信息技术 服务等6大行业小微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仅此预计为天津市小微企业减税2000余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设备加速折旧数额越大,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会越少。以一家软件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假设企业2014年新购进了一台研发设备,单位价值为80万元。以前需要将其计入固定资产管理并按使用年限逐年均匀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在有了新政策,就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