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救急难”
21.04.2015 11:1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近日,昆山市印发《 “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一窗受理”和“督查长效”四大机制,并通过“三种途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深入有效解决群众“救急难”。
一是加强“慈善衔接”。积极鼓励慈善组织参与“救急难”工作,着力与政府保障制度进行衔接、补缺,开拓救助领域;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救急难”;设立专项基金,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驻地大中型企业等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在民政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活动;加强与慈善工作互联、互通、互动,在镇(区)建立慈善分会,社区(村)建立慈善冠名基金(慈善工作站、慈善超市)。
二是发挥“市场作用”。完善医疗救助、民生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商业保险运作机制。鼓励各类商业保险机构以一定的方式积极参与“救急难”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政策性风险分散机制,实行项目化运作、契约化管理,改进社会救助供给方式,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可及性。
三是引入“专业服务”。探索将一些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将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技巧引入社会救助服务,形成生活保障、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相结合的救助模式,让社会救助更加及时有效。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1.04.20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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