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水行政执法防查并重

19.06.2015  12:18

      近年来,江苏昆山市水利局以创新为引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构建综合巡查体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深化行政指导服务,四个强化做到水行政执法防查并重,努力打造水行政执法新亮点,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保障民生水利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强化综合巡查,水事案件预防能力明显提升。制定并执行《昆山市水行政执法巡查方案》。建立区域分级负责、重点联合巡查的日常水事巡查制度:水政监察大队对市级以上河道、市重点水文水资源设施、防洪工程等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汛期对阳澄湖入湖五条河道及饮用水水源地坚持每两天巡查一次;各水政监察中队对辖区内市级以下河道、小型水利设施等每周巡查一次。定期开展汛前执法、河湖清障和水资源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同时,将水事巡查与河道长效管理结合起来,把全市1500多名河道保洁人员按保洁责任区域纳入河湖水事巡查考核体系。昆山市水利局构建的日常巡查、专项巡查与河道保洁巡查相结合的全覆盖水事综合巡查体系,已成为发现水事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渠道,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极大降低了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率,也充分发挥了水行政执法在安全度汛、重大涉水项目监管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二是强化宣传指导,行政指导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研究制定《昆山市水利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积极运用行政辅导、执法提示、整改告诫等行政指导方式,处理苗头性的水事违规违法行为,通过“提前介入、提示劝诫”,有效遏制水事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和发展。根据强镇扩权、区镇联动的工作要求,针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及区镇管辖的水事违法行为,积极对区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经常性开展全市用水大户走访活动,现场进行水法宣传和政策指导,增强当事人的水法规意识。昆山市水利局坚持“以防为主、防查并重”,在重大涉水建设项目和重点取用水户监管中,坚持事前指导、事中服务与事后监管相结合,实现了水法律法规知晓率、群众诉求解决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率的明显提升。
  三是强化联动执法,水事案件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积极争取与公安、交通、住建、环保、城管等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昆山市水行政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平台,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维护区域正常水事秩序。按行政区域科学划分执法责任区,在各区镇积极推广联合执法机制,构建“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联合执法模式。除在本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外,还积极开展边界水域联动执法合作,在昆山市水利局与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的主导下,市水政监察大队与青浦水务行政执法支队签订了《边界水事联动执法及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水政巡查、信息互通与执法联动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探索水行政执法与巡查互动机制,确定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边界河湖水事联合执法巡查行动。昆山市水利局已逐渐建立起水行政执法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区镇“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及沪苏边界水事联动执法机制,水行政执法的手段不断丰富,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水政综合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编制水政监察责任手册,落实水政监察岗位职责,理清水政监察工作程序,完善水政监察工作制度。水政监察管理体系通过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强化水政监察工作考核,涉水项目管理,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水行政执法等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各区镇年度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核。昆山市水利局通过整合水行政执法资源与内容,形成了水政监察大队全面负责、13个水政监察中队协同配合的水行政执法格局,组建了一支由50多名监察员组成的水行政监察执法队伍,实现了市域范围内防汛安全保障、河湖岸线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工程招投标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水行政执法网络全覆盖。(供稿:昆山市水利局 赵洪亮 崔亦 虞英杰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