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建立法律援助全流程质量监控体系
18.11.2016 00:3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揭晓,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蝉联这一国家级荣誉。5年来,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优援”,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案件质量监控体系,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收到良好社会反响。
一是建立法律援助严格“准入机制”。按照执业3年以上或独立承担各类案件30件以上,诚信记录良好,其所在律所在我市注册登记,且3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面向全市招募法律援助骨干律师30名。编发《法律援助办案指南》,从办案纪律、卷宗整理、案后回访等三方面、75个环节对办案人员提出要求,积极推动援助案件办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重点环节监控”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率,固定两名工作人员每月旁听庭审4次,了解和监督案件办理情况。制作昆山市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记录表,将律师在庭上的语言表达、发问、质证、辩护等专业表现以及礼仪形象等方面进行评分,现场跟进监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制度。修订完善《昆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制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备查表”,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援助案件回访工作,每月回访案件不少于20件。完善评估专家库,引入“同行评估”制度,建立“承办法官征求意见制度”,征询作为独立第三方的法官所做出的相对公正、专业、权威的评价。每半年组织召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会议,随机抽取200本上年已结案的卷宗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与补贴发放、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8.11.2016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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