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13.11.2014  12:22

  日前,昆山市出台了《昆山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助暂行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5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其中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承担30元/人.年,市级财政承担10元/人.年,个人免缴费。按照向大病、重病参保患者倾斜的原则,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器官抗排异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等3类享受一类特殊病种待遇,年度内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标准以上的本市户籍参保患者列为保障对象。并突破了医保目录、报销范围的限制,按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确定补助标准,将住院统筹自负、自理费用(报销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的个人先付比例)、医保目录外的自费医疗费用及门诊统筹自负、自理费用等纳入报销基数,对上述困难对象2015年度经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及住院自费救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1万元以上的住院和门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人实行分段累进比例补偿,补助比例从50%递增至72.5%,封顶10万。另对进行心脏、肺、肝脏、肾脏移植的参保人员,根据其家庭情况给予补助8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遴选承办大病保险机构,整合医保和商保的优势资源,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保中心开展全流程合署办公,依托医保实时信息系统和商保服务平台,向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 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参保群众享受及时、便捷、高效医保服务。

  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放大了基本医保的效应,切实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大病重病参保人员构筑了一道抵御风险能力强、保障水平高的医疗保障网。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