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一老汉起诉卖场索赔“电费”
购了手机卡却无信号,安装增强器却要多付电费
买了手机和手机卡,却因为附近没有服务基站而不能在自己家中接打电话,多数人可能会自认倒霉,但是为此伤透脑筋的王老汉却不甘心吃哑巴亏,来到昆山法院立案起诉,向卖家索要“电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今年上半年,为孝敬王老汉,女儿拿出几千元让他换个新手机。王老汉到昆山一家手机卖场里挑中一款手机,新办了手机卡,并选择了相应套餐,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将手机拿回家中,王老汉突然发现手机一格信号都没有。经多方测试,王老汉发现手机并没有问题,是因为手机卡运营商未在他家周围安装基站,信号接收功能有限,所以一直没有信号。因为已经向该手机卡里充值几百元且办理了套餐,不消费也无法取现。为此,王老汉一个多月都没有接打过电话,远在外地的老伴和女儿因为一直无法联系上王老汉,竟以为王老汉发生意外,全家人赶赴回来,虚惊一场,王老汉因此火冒三丈。王老汉联系了该手机卖场,手机卖场也派人出面解决问题,在王老汉家里加装了一个信号增强器。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该信号增强器需要另接电源。而自从用了该增强器后的几个月,王老汉发现电费比往常多,导致自己在合约期内需要多支付信号增强器的电费,故诉至法院要求该手机卖场赔偿在合约期26个月内的额外电费190元。在庭审前,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该卖场最终支付了王老汉额外电费190元,并支付了其来回路费260元。”拿到赔偿款后,王老汉说:“我并不是一定要这几百元钱,而是真的感觉作为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长舒一口气!”
法官提醒: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本案中王老汉购买电话卡,因电话卡必须结合信号服务才能达到使用效果,实现商品使用价值,但本案中卖家提供的商品服务未能达到要求,为正常使用,王老汉不得不使用销售者提供的信号增强器,这无疑会额外产生电费。原告王老汉依据损失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得到支持。
李晓静许廷廷
编辑: 项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