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时评:学生评价老师别搞那么机械
把学生和老师绑在“评价”与“被评价”两端的评教系统,已经陆续覆盖了国内高校。这个起源于美国高校、针对教师教学效果而建立的评价模式,在中国高校却面临着名存而实亡的尴尬。“评教是逼教师取悦学生”“学生评教等于误人子弟”等说法,在“青椒”们经常出没的论坛上层出不穷。(《中国青年报》1月18日)
在高校改革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的今天,对高校教师教学的衡量将涉及到学生的评教问题。美国著名教育家本杰明·布鲁姆认为,评教是一把双刃剑,它对教师教学工作能产生积极的影响,也能产生消极的影响。学生评教的积极影响在于,评教是一种无形压力,能够促使教师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消极影响则主要体现在,学生评教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值得商榷,学生较难做出合理评价。
那么,学生如何评价教师才能更有效?笔者认为,在思想观念上,应该摈弃过分强调选拔与淘汰、排序作用的分等级评价,应让评价作用于教学全过程,发挥其导向、激励、调控功能。对学生而言,要加强教学评价意义的宣传,培养学生参与教学评价的兴趣,明白自己是教学评价最直接的受益者。对教师而言,要鼓励其在教学过程中坦诚并积极参与评教。如何保证评教的科学性和人性化也是高校必须注意的问题。我国一些高校目前的评教操作较为机械,容易忽视学生在评教过程中的个人情感以及教师职称、性别、学科等因素的影响。在评教的具体操作上,高校要有新办法,更要借鉴传统。很多评价体系指标的设计者,为了追求“全面”与“新颖”,将评价指标分为多级条目,让学生给每位任课教师近二三十条项目逐条打分,无疑增加了学生的负担;有些高校在评教问卷中设计诸如“教学内容有无创新”“教材处理是否得当”等项目,显然由学生来评价这些方面是不科学的。但是如果借鉴传统,由学生来评价师德,他们则有一定的发言权。至于评教结果的使用,笔者认为,既不能唯分是从,又要认真、灵活对待。高校可以把评教结果作为评价教师业绩的参考依据,重在改善高校管理策略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学生评教只要运用得当,既能促进学生发展,又可以促使教师改进教学。高校要不断完善这一教育评价体系,从学校实际出发,锐意进取,使学生评教发挥积极影响。(王海莹 作者系天津教科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