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江苏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江苏省委日前出台《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回应群众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新需求新期待,绘就我省“十四五”时期法治社会建设的“时间表”“施工图”。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介绍和解读。
中共中央去年底下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成立工作专班拟制《实施方案》草案。“《实施方案》从调研、起草到送审,历时半年多,广泛听取和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介绍说,结合江苏实际,《实施方案》提出“形成符合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江苏特点、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助推法治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等主要目标。
作为我省“十四五”时期法治社会建设的“时间表”“施工图”,《实施方案》提出大力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社会规范的执行力、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5类17项重点任务。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社会研究所所长庞正介绍,江苏方案对法治社会建设任务进行具体展开,内容更加丰富且贴近本省实际。“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尤其让人眼前一亮。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使人民群众的权利得到法律保障,让百姓在法治实践中切实受益。江苏方案从“获得感”的角度推进权利保障,体现对法治社会建设要旨的深刻把握。
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马太建介绍,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系统构建多元规范、规范实施、法治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切实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保障作用。
《实施方案》着力体现中央顶层设计和法治江苏特色,突出江苏经验,提炼了江苏在全民普法、法治文化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道德文明建设、诚信建设、社会治理、网络治理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并提出更高要求。
法治素养、法治获得感“双提升”
法治社会建设离不开社会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实施方案》明确第一项任务就是“大力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许建彤介绍,今年是“八五”普法起始之年,我省将坚持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长江经济带建设、安全生产等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我们将聚焦关键重点,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关键时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提高普法工作精准性、有效性。”许建彤说。
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法律规则,但法治的缔造需要社会养成强大的法治文化软环境。《实施方案》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省将提升法治文化品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强点扩面,创新打造“江、河、湖、海”等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阵地集群,实现法治文化覆盖城乡;加强法治文化精品创作,深化省级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库建设,推出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文艺作品、品牌栏目和个人工作室;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深化“法润江苏”品牌创建,以活跃乡间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良法善治,群众法治获得感才能更充实。《实施方案》强调,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人身权、财产权等,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渠道”“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司法活动的有效参与和监督”……这些与百姓法治获得感息息相关的内容,一一写进文本。
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实施方案》特别强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大力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力度,依法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把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市域。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法治社会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实施方案》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信访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打造以“多元导入、一体受理、分类化解、联动处置、跟踪监测”为运行模式、具有江苏特点的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面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开展“无讼村居”建设。“坚决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把法律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周福莲表示。
社会治理,重在调动群众自治的主动性、积极性。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桂万先说,我省将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协同机制、人民群众参与机制。比如,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城乡社区村居“援法议事”活动,招募更多志愿者融入社区治理,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良好治理局面。
为保障法治社会建设的有序推进,《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推行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法治社会建设督促落实机制。(倪方方)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