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母灵前训子:在里面好好改造 赞丹阳人性化司法

14.04.2016  10:20

  “儿啊,在里面要好好改造,保重身体,今后出来还是做对社会有用的人……”4月1日下午2时许,丹阳市云阳街道横塘村,一位有着50多年党龄的八旬老太太对儿子胡某说。

  原来,胡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于2016年3月被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立案查处,并羁押于丹阳市看守所。胡某被检察机关查处前,其近九旬的老父亲胡某某就一直因患病住院治疗,生命垂危。3月31日,胡某某因病医治无效去世。胡某听闻后,想到自己身陷囹圄不能尽孝而悲痛不已,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恳请回父亲灵前见父亲最后一面。

  接到申请后,丹阳市检察院立即组织侦防部门、刑事执行、法警部门共同商讨方案。随后,该院检察官与丹阳市看守所进行商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21条、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

  4月1日下午,胡某按既定方案成行。丹阳市检察院考虑到胡某及其家人的感受,出行采用了民用专车,由两名检察官和两名法警护送,且批准胡某着便装回家奔丧。最终,胡某回到老家送老父最后一程,成全了他的孝心。

  丹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表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要在规范司法中体现人文关怀,真正实现刚柔并济,该院帮助胡某了却他未尽孝道的愧疚,也是对他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通讯员  丹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