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省5月1日起全面实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22.03.2016  12:12

  新华网南京3月22日电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两个扩大范围,试点全面推开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平稳有序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江苏省新增试点行业将涉及纳税人近84.3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1.7倍。目前,距全面推开试点只有1个多月时间,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江苏省国税局第一时间迅速展开行动,提前布局,3月1日前就已与地税局协作取得了地税征管数据,并草拟了推行方案,3月9日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并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解了93项具体任务。下一步,江苏国税将抓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江苏平稳有序地全面推开:一是税户的联系、核对、确认、登记、维护及相关认定;二是税控系统的推行,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三是分批次对相关纳税人进行培训和辅导,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
  目前,江苏省各级国税部门正在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充分考虑试点纳税人各种诉求和工作量,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给纳税人提供更便利高效的办税服务。
  四个预期目标,助力经济发展
  营改增试点3年以来,江苏省已试点营改增纳税人和相关非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已减税600亿元,减税面超96%,基本实现了规范税制、减轻税负、促进发展、带动改革四大预期目标。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税收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苏国穗)

 


      2016年3月22日 新华网财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