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开始填报第一阶段志愿

28.06.2016  11:24

  江苏高考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


  填报的志愿类别为,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以及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由于招生计划、试题难度、报考人数等原因,每年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同。同样的分数,“含金量”可能会差很多,因此名次比分数更具参考价值。


  专家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可把今年的考分折算成去年、前年的分数,然后参考所报学校近3年的录取分数,确定是否可以报考。具体如何折算?考生可以利用一分一档表,先看自己分数的排名,再依据排名找去年、前年相对应名次的分数,就是你的折算分数。此外,高校招生计划的增减也会影响录取数据,因此要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