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4日将敲响排污权交易第一槌

16.12.2015  20:50

  要排污,先办证;要扩大生产,先购买排污权。今后对于污染企业来说,增加废气废水的排放意味着增加排污成本。昨天下午,市环保局宣布,南京全面启动排污权交易,明年1月1日起,排污权有偿使用也将开始实施。经初步确定,我市首次开展排污权指标公开竞价拍卖的时间为本月24日。

  市环保局介绍,明年1月1日起执行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单位的排污权使用有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后,是不是只要有钱买排污权,就可以任性排污呢?环保局予以否定。

  根据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必须在报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公开竞价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价格、财政、环保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偿使用征收标准。定额出让按照征收标准执行。企业也可以选择相互协议转让,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但不得低于有偿使用征收标准的80%。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市排污权交易:所在区(园区)或者行业排放总量已无余额的;被市级及以上实施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的区(园区)在解除限批之前不得安排本辖区排污单位参与限批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被实施环境保护挂牌督办的排污单位摘牌前以及实施环境保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排污权交易;未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排污单位;近1年内存在排污权交易违规违约情形的排污单位;未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单位等。

  市环保局总量处还补充介绍,每个行业、每家企业的排污指标都按一定的总量配额分配,企业在排污权有偿申购时的总量不能超过已经核定的总量配额,一旦购买的排污指标用完就不能再排污了。同时,因为区域排污总量是有限的,新增排污指标优先配置给鼓励类产业新建(技改、扩建)项目,所以即便通过竞价交易,排污权也不容易买到。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采访时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保护工作中,对污染减排长效机制的建立、减排总量目标的完成、降低全社会污染减排成本,都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实行排污权“市场化”,考虑到增加排污所增加的企业成本,排污企业必然会对排污行为慎重考虑,减排意味着减少成本、出让排污权意味着可以盈利,由此,企业将从“要我减排”自发转变为“我要减排”。

  据预测,排污权交易启动之初不会有企业出租、出售排污权,所以环保部门在核定初始排污权时,会预留一部分排污指标,放到排污权交易平台。因此一开始企业购买排污权应该是从政府手中购买,等交易运行进入常态后,才会出现企业向企业购买的情况。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