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南京正式试行驾照"自学直考"

30.03.2016  12:53

  自学直考学车专用标识。

  今年4月1日,南京正式试行驾照“自学直考”,就是说不用去驾校报名学驾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相应的自备车辆,按照指定的线路、时间学习驾驶,然后申请考试。

  不过,这种全新的驾考模式,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如果你打算自学直考,一定要了解南京警方发布的自学直考细则。

  自学直考“五步走

  第一步:报名

  1、携带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到车管所窗口提交申请。2、通过互联网预约科目一考试,并参加考试。3、通过科目一考试后,领取学习驾驶证明(也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纸质的或者下载电子版的)。

  第二步:车辆

  1、自学用车应当为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即南京牌照)的非营运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需投保交强险等相关保险。

  2、车辆需要加装副制动、辅助后视镜(全市14家加装安全辅助装置4S店和维修企业可提供服务)。

  3、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第三步:随车指导人员

  随车指导人员须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

  第四步:申请标识

  1、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一同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及交强险等相关保险凭证;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检验合格证明。

  2、交验机动车。

  3、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提醒: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应当自上次签注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第五步:学驾驶

  在理论学习和科目二学习之外,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0:00-5:00以及早晚高峰,都不可以自学。目前,南京警方公布了19条自学直考训练线路。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自学直考细则14问违法和出车祸

  如何处理

  自学直考,一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车祸,如何处理?南京车管所给予解读。

  1、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规定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对自学人员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指定线路和时间学习驾驶的,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搭载其他人员,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6、有下列情况之一,都将对自学人员按无证驾驶处罚(罚款1000元、扣留车辆和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 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

        7、将机动车将由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自学人员驾驶的,按“把非营运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和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8、自学人员在学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车上有具备资格的随车指导人员,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事故责任; 车上无具备资格的随车指导人员,由自学人员自行承担事故责任。自学人员在符合规范相关要求下学习驾驶中发生车祸,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

        金陵晚报记者 李有明 通讯员 宁交轩 张玫玲

来源:  金陵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