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明确10月6日为南京房贷新政交易时点
昨天上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与江苏银监局公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城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其中,对南京限贷政策调整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鉴证时间)、权属登记受理时间和贷款审批通过时间”等三个日期“孰前原则”认定,即上述三个时间,任意一个在10月6日之前达成,都可以按原政策执行。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中关于南京市的限贷政策与10月6日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楼市限贷政策一致:在南京市区(不含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范围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以及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50%;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昨天,南京市某商业银行房贷部工作人员介绍,由于限贷新政出台,这两天的贷款申请明显少了很多,手头处理的大多还是新政前提交的申请。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参照实行最新的首付政策,而贷款利率方面,目前首套房利率为基准利率9折,二套房利率上浮10%。
随后,记者咨询了南京多家国有大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各家均表示会根据人行通知执行限贷政策,对于房贷的具体实施细则,各家表态均较为谨慎,表示还要等总行通知。但也有少数几家出了最新的房贷执行细则,其中有银行规定,客户首次购房,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最低3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这一要求较新政更加严格。
□金陵晚报记者 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