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重典治理"科技失信" 严重失信者永不得承担立项
16.11.2014 11:48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日前从无锡市获悉,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近日正式实施。今后,所有列入市级计划的项目都将进入“科技信用”数据库,“科技失信”将同偷税等违法行为一样,面临严厉处罚。
为了遏止科技项目申报立项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政府扶持资金用在“刀刃”上,无锡市出台管理办法,对列入市级计划的科技项目实施“信用等级”评价,有偿经费不按时归还、经费使用违规、未按有关知识产权协议执行产生知识产权纠纷、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立项、以及在项目立项及实施管理中弄虚作假等情况,都将被认定为“科技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将面临警告、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资格1-3年等处理,严重失信者将被永久取消其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及获相关认定和奖励的资格。
“科技失信,并不全是动辄百万资金的大漏洞,有些在过去看来‘无伤大雅’的小问题,也将被追究失信责任。”无锡市科技局有关人士介绍,有些申报项目,有关项目人员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了虚假信息;有些项目存在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的情况;有些项目,其预算材料、财务数据、知识产权证明、项目决算绩效等数据不真实或有“水分”。这些“钻空子”、“打擦边球”的项目倘若被发现,一样将面临失信重罚。 (马薇)
编辑: 莫小羽、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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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14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