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水价上调 部分市民可领省内最高标准补贴

28.02.2015  01:23

  中新江苏网无锡2月27日电 (孙权)记者2月27日从无锡市物价局获悉,该市市区“十二五”期间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报经省物价局同意后,定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新的阶梯水价格政策。调整后的生活用水、工商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均有涨幅。其中,广大市民最关心的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段水价为3.9元/吨,较此前上涨0.7元每吨。为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无锡已明确将对部分市民实行江苏省最高标准补贴。

  无锡是典型的水质型缺水城市,该市原用自来水主要取自太湖。据了解,太湖水危机以来,无锡在“十一五”期间投巨资建设了太湖取水口延伸工程和长江供水工程,在江苏省率先形成了“长江太湖并举、双水源互补”的供水格局。目前,无锡市区范围内自来水的生产、管网输送和销售服务等工作由无锡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其供水范围覆盖全市城乡范围,直接用户达到126万户,供应人口360万人。

  无锡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处处长缪文锋介绍,此轮调价后,无锡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价格,即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个阶梯,水价按阶梯递增。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180吨及以下,水价为3.9元/吨;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180-300吨(含)之间,水价为5元/吨;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300吨以上,水价为8.5元/吨。

  此外,无锡市区的非居民用户生活用水则不执行阶梯式价格,水价标准按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中间价确定,统一执行4.45元/吨;工商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业)用水中,一般行业水价为5.2元/吨;对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水泥和船舶等八行业实施差别水价,水价为6元/吨;特种行业水价为12元/吨。

  记者了解到,为尽可能减少水价改革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在此次水价改革的同时,无锡市物价局拟采取继续落实低保优惠政策并加强价格监管。水价调整后,无锡市区持有民政部门颁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总工会颁发《无锡市职工优惠证》的市民将享受每年每户返回现金260元的自来水调价补贴,该贴补资金由无锡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承付。这一补贴系目前江苏省内最高优惠标准。

  “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价机制,可促进供水企业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无锡自来水公司方面称,近几年,由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动力和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设备、管网维修费用不断上升,导致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加大,如果继续维持目前的水价水平,企业将不堪重负,这既不利于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水环境的改善,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据悉,无锡上一次调整水价是在2009年7月。本次调整后的城市供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3月1日后对用水户的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完)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