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检察:"制度+科技"双向"硬制约"实现案管精确化

15.02.2016  10:28

  在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整洁敞亮的案管中心大厅,案件管理科工作人员丁宇辰接过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沈奇刚刚送来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卷宗材料,经过案件管辖的初步审查后,不到10分钟就给予了立案。“纸质和光盘都提供了,现在立案真的很简单很方便。”沈奇微笑着评价案管中心的作用。《法制日报》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案管人员随后就将这起案件基本信息按照标准化录入,该院网上电子分案系统对办案人员办案数量即时统计分析,案件被自动分配到了具体承办人,实现了信息化流转,同时还淡化了案件分配中“人对人”的行政管理色彩,杜绝了“体外循环”,从受理、分发到结案、管理都进行动态监管。

  这是无锡市检察机关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树立现代检务理念,推动执法办案规范化,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一个场景。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蒋永良介绍,自2015年1月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无锡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周密组织推进,在推动科技强检、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提升队伍形象等多方面取得了有效进展,有力保障了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人民群众尤其是法律职业群体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升。

  以规范促公开公正

  自侦案件无一违规办理

  如果你没有来到无锡检察机关的办公和办案所在地一探究竟,你或许无法真实体验到那种“扑面而来”的现代法治气息。

  无锡市检察院雪浪苑案件管理中心是无锡市院和城区基层院职务犯罪集中办案区,在建成之初就“独树一帜”:在管理体制上不接受办案单位和部门的管辖和领导,即使是无锡市检察院自己办案,也只接受管理中心领导授权进行监管。这里每一间讯问室内的所有设施,都是从保障嫌疑人人权、避免自伤自残的角度进行建设和装备的,室内的摄像头可以进行高清摄像和多声音采集,专门设置的证人谈话室,则从平等角度设计了六角棱台,可同时容纳三人座谈。所有案件,都可实时网上监控指挥,有权限的领导可以随时下达指令,并与办案人员互动交流。

  该院副检察长张媛介绍,为防止办案人员提审、录音录像的随意性,该案管中心从内部制约管理上实行了“审录分离”,只要讯(询)问“对象”踏入办案区域,指挥中心就自动启动不间断同步录音录像功能,既彻底杜绝了任何篡改的可能性,又有力增强了办案证据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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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共有1058件案件4136人在这里接受讯(询)问,无一违法违规办案出现。

  据了解,无锡检察机关通过推进职务犯罪“智慧侦查”建设,信息化技术在拓展案源、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突破案件等环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侦查工作也实现了“由证到供”的转变。2015年8月,该院全面建成职务犯罪智慧侦查指挥中心,建立了信息数据平台、情报研判平台和侦查指挥平台,运行了“智侦通”办案系统,建立了电子证据实验室,执法司法能力大幅提升,办案周期大幅缩短。

  执法规范延伸基层

  内部监督机制全面强化

  在无锡办案量最大的江阴市检察院,针对近六成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的情况,为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从2013年起就将大部分轻微刑事案件流转到三个乡镇检察室,与法院设置的人民法庭对接,并进行了从硬件建设到办案流程与市院同步的规范化建设,各检察室内设置了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接访室等场所,确定了“统一受案、快速流转、分批起诉、集中开庭”的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基层的案件放在基层办,但办案标准上一点都不降格,而且还最大程度向群众宣传了检察机关,宣传了法律。”江阴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洪平介绍,该院专门制定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内部的案件流转、业务指导、文书签发等事宜,还与江阴市法院会签对接办案文件,确保案件采取统一受案、分批起诉、集中审判的集约化处理模式。每个检察室都铺设了连接院本部刑检办案工作区的远程视频系统、检察网络专线,可以实现远程同步录音录像。两年多来办结1527起轻微刑事案件,涉及1603人,案件涉及农村最常见的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承办人员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各自辖区的乡镇法庭、学校操场、田间地头、批发市场等作为开庭场所,在便利诉讼参与人的同时,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直接放在群众身边审理,让更多的群众通过亲眼所见、切身体会的方式受到法治教育。

  “打铁还需自身硬,制度建设是确保规范执法的首要环节。”张媛介绍,为了防止检察权滥用,将不规范的司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66件规范性文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其中在涉案款物管理方面,先后制定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涉案物品保管工作流程》等规定,对涉案财物监管情况进行重点考评,把牢了涉案款物管理的源头关、流程关、存放关和监督关。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全市两级院办理案件中涉及涉案财物案件共319件,没有发生一起投诉。

  “内控机制可以出效率,也可以补漏洞。”崇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钢介绍,自该院2013年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后,检务现代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其中的法律文书集中打印模式,就可通过打印权限的管理,对每一张打印出来的法律文书使用、去向都“留痕控制”,既规范了案件管理,也强化了办案保密性,通过“制度+科技”的双向“硬制约”真正实现了案件管理的现代化、标准化和精确化。

  司法生态日益阳光

  从严治检办理每起案件

  据了解,无锡市检察机关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活动为契机,按照江苏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将从严治检、阳光办案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先后已将两年来办理的15724件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查摆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查全、查深、查准、查实、查透。蒋永良介绍,市检察院向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发出征求意见问卷87份,征求到意见建议91条,主动接受监督,倒逼司法规范。通过主动听取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建议,收集到意见建议4大类15条,逐一规范,落实整改。

  无锡市检察机关还专门开展“律师评检察”等活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对检察机关的拥护和支持。市检察院与无锡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滨湖区、锡山区检察院出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工作规定。市检察院还畅通了侵犯律师权益的救济途径,规定凡是律师认为公检法机关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诉或者控告,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中发现,无锡所有基层检察院都建立了律师阅卷的专门场所,开通了律师预约查询专线电话,建立了听取律师法律意见机制,并将接待律师内容同步录入业务系统,以备查检。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上的变革,让律师群体有了十分清晰的感受。在崇安区检察院,前来查阅案卷材料的律师孙建波介绍,只要提供“三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案件管理中心就提供一个号码,直接可以在单独设置的律师电子阅览室查阅电子卷宗,并可用U盘电子拷贝,“既免去了复印卷宗的麻烦,又没有任何人为的障碍,律师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与办案机关的信任感明显增强,沟通起来也畅通多了。”孙建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