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检察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必答题
“无锡检察机关总体上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情况是不错的。你们就权力清单和领导办案,根据无锡工作实际,在省检察院的原则要求的基础上,做了细化和操作性的安排,我觉得这是合适的。”6月7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在听取无锡检察工作汇报后,以质朴的言语对无锡检察司法责任制改革给予了这样的肯定评价。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无锡检察有哪些动作?这次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哪些变化?检察干警有哪些感受?带着这些疑问,笔者深入无锡两级检察院进行了采访。
关键词一
回归
6月28日上午9:30,由无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江阴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耀才(正处级)受贿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出庭支持公诉的是市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俞波涛检察长是诉讼法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又是资深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员,办理此案显得游刃有余。庭审中,针对被告人陈耀才当庭对部分犯罪事实的翻供,他及时调整策略,既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针对性的梳理,又进行了深刻的法律解析,给予有力回应。被告人当庭重新认罪,在作最后陈述时悔恨落泪。从宣读起诉书到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法庭辩论,着实让人见识了这位检察长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出庭风采。
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正面效应之一,就是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不仅要行使司法管理职能,还要回归办案一线,从幕后走到台前。为此,无锡市检察院专门制定《关于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实施意见》,对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范围、数量和程序等作出明确具体规定。梁溪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赢在办理完一起“零口供”诈骗案后说,“检察长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直接办理案件,实现了检察官本职的回归,今后检察长承办案件并且出庭支持公诉将不再是稀罕事。”记者从市检察院得知,今年以来,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共直接办理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类型案件123件。入额院领导在办案中,按照规定亲自承担讯问询问、起草法律文书、出席法庭等事项,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履职示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我们所说的回归,不仅仅是入额院领导的回归,而且还要做到大部分精干力量回归办案一线。”市检察院司改领导小组副组长、政治部主任王卫说。锡山区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局局长沈晗告诉记者,“做了部门负责人后,从亲临一线变成听汇报,不直接办案,主要精力放到了审批案件材料、诉讼监督、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员额制改革后,我已经先后办案99件155人,完成人均办案量80%以上。虽然工作量大增,但回归一线办案,心中的成就感油然而生。”据王卫介绍,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无锡检察机关335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回归一线办案,特别是优秀人才、骨干力量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更加明显。
关键词二
放权
俞波涛检察长对记者说,员额检察官是检察监督的中坚力量,司法责任制改革最核心的就是要放权给员额检察官,只有将办案重点环节的实体性处置和决定权真正下放给员额检察官,才能更加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的地位。
如何放权给员额检察官是无锡检察机关着力解决的问题。今年以来,无锡市两级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制定的2017版检察官职权清单,授予入额检察官独立办案职权,凡属检察官决定的办案事项,均由其签发相应的法律文书,来保证检察官职权充分行使。
放权给员额检察官,改变了以往承办人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这种行政化色彩浓厚的传统办案模式。市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邵宁说,“以前上诉案件向法院提出改判建议也需要汇报后由领导决定,现在审阅案件材料后就能直接撰写阅卷意见交书记员用印并向法院送达,一个简单的二审案件顺利的话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就能给出明确的意见。”记者了解到,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梁溪区检察院侦监部门检察官向部门和院领导请示汇报的案件同比下降70%,公诉部门检察官共向部门和院领导请示汇报的案件同比下降96%。宜兴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营告诉记者,最初她对放权给员额检察官后,这些员额检察官能不能履行好这些职权有些担忧,现在看来,这些担忧有些多余,“放权给员额检察官后,我们院领导有更多的时间来聚焦主业、谋求发展。”
关键词三
担责
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媛说,“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责任落实,我们在推进此项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的是‘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这一重要原则,你不要以为放权给员额检察官后,他们会很轻松,实际上他们身上的责任更重了。”
这一说法在邵宁等检察官身上得到了印证,邵宁坦言,“在这种背景下,赋予检察官的职权多了,需要检察官独立做出决定的事项多了,就会感觉来自内部的担子重了,做出每一个判断和决定比以前更慎重,更‘烧脑’。同时来自辩护人、当事人等的外部压力也比以前更大,所面临考验的难度系数大大增加。”滨湖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陆光曦感慨地说,“现在大部分案件要依检察官职权清单独立办案、独自决断。跟以往相比,心里的那根弦绷得更紧了,办案需更加谨慎,要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斟酌才敢下决定。”
为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这一要求,无锡市两级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建立了以业务工作、司法作风、司法技能和职业操守为主要内容的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对照检察官岗位职责制定了包括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司法能力、职业操守、外部评价等内容的绩效考核标准及其细则。两级院还全面建立了司法档案制度,将检察官基本情况、司法办案工作情况、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业务素能情况、遵守司法办案纪律情况等如实记载,作为检察官考核依据。
关键词四
公信
面对记者关于改革出发点和成效体现的提问,俞波涛检察长说,“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改变传统的办案模式,走更加专业化的道路,建立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从而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而且,从无锡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责任改革的实践来看,我们的所有动作也都指向这一目标,成效也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记者采访了解到,围绕司法公信的提升,无锡检察机关精心设置新型办案组织。两级检察院共设置独任检察官199个,检察官办案组68个。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还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或者案件来源等设立专门的办案组织,负责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虚假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以体现专业化的检察工作要求。惠山区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办案组,通过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促使20余亩被抛荒10年的基本农田重新恢复耕种,惠山区金惠社区干部老张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心存感激,承办该案的员额检察官毛龙弟和何浦告诉记者,相比以往,专业化办案组的设置在检察机关拓宽监督领域、加大监督力度、深化监督效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放权不是放任,有权不能任性。无锡两级检察院以随机分案、业务指导、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方式为支撑,建立健全司法办案立体监督模式,对员额检察官既做到权力放到位,同时也做到监督不缺位。梁溪区检察院自主研发了案件智能管理系统,将案件管理监督、管理、服务、参谋四大职能融为一体,以信息化的方式实现流程监控智能化、质量考评动态化和业绩评价数据化。锡山区检察院自行研发了检察官司法办案全程监控考核系统,实现“网上办案、动态监督、自动建档”,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检察官队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公正不是抽象的体验,而是实在的感受。”高新区(新吴区)检察院检察长苟小军告诉记者,“司法责任制改革切实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办案水平,促进了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了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实践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