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明年元旦启用
中国江苏网10月29日讯 28日从市房管部门获悉,无锡市将从2016年元旦起,在全市范围内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旧版合同停止使用,否则不予备案。
10月26日,无锡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举办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培训班,为期三天,全市320家房地产企业委派代表参加了培训。据悉,目前无锡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为2000年171号版本,迄今已逾15年。在这15年里,房地产市场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发商的开发能力、商品房的品质特性以及购房者的权益意识等都今非昔比,旧版合同已经无法满足商品房买卖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旧版合同的修订与完善,并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进行有效对接,更进一步维护购房者利益,能够大大减少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合约纠纷。
据参与此次培训的房地产从业人员介绍,与旧版合同相区别,新版合同根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实际情况,明确规范商品房预售、现售两种类型,其中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正在建设且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 新版现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买卖。
新版合同的最大亮点,在于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细化。不仅在商品房房屋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等方面明确详细条款及赔偿方案,对于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的条款也远比旧版合同复杂。比如,新版合同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对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类,“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引起的”、“其他质量问题引起的”、“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引起的”、“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作了规范。同时,新版合同还增加了质量担保、抵押、预售资金监管、买受人信息保护等条款。(米果)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