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两场联动”监管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19.08.2016  23:34
 

联动监管可以这么做

 

在江苏省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工作实现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全面落实国家、江苏省、无锡市各项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以来,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场内招标、场外监管、信息共享、两场联动”的工作机制,设计开发了“无锡高新区建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下辖“施工企业动态管理系统”、“监理企业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系统”和“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四个子系统),以“入库备案、人员报备、开标核查、中标锁定、人脸考勤、监管扣分、信用评价、计入评标”为监管思路,通过标前、标中和标后全程联动,营造诚实守信环境,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开创了极具特色的“两场联动”监管模式。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两场联动”监管以“公开公平、依法监管、有机联动、奖优罚劣”为原则,以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为切入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动态考核,对“两场联动”信息实行分工收集、分级认定、统一管理、及时发布,做到了标准统一、信息共享、联动管理。

信息管理平台及制度体系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建设工程“两场联动”监管依托“无锡高新区建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把所有在高新区(新吴区)承接业务的施工、监理企业以及从业人员全部纳入“无锡高新区建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早在2009年,高新区(新吴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设计开发了“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系统”,通过科技监管手段实施项目管理。2012年5月设计开发出“监理企业动态管理系统”(后作为子系统并入“无锡高新区建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锡新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通知》,试点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两场联动”规范管理。2013年9月,设计开发出“施工企业动态管理系统”和“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最终集成为“无锡高新区建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截至2016年4月,入库监理企业106家,从业人员4140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1795人;入库施工企业809家,从业人员12463人,其中注册建造师3411人。企业及人员顺利入库备案,为“两场联动”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初,为保证“两场联动”监管模式的顺利推进,该区又集中出台了《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无锡新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无锡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无锡新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办法》、《无锡新区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无锡新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三合一”综合评标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2015年,还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及时对《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上述文件的出台,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两场联动”实施模式

一是标前联动。在投标前,施工(监理)企业需在“施工(监理)企业动态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报备。系统根据工程规模自动计算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人数要求及具体岗位名称。投标单位根据不同岗位职责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生成《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参与投标。《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一旦生成,则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处于暂时锁定状态,不能再参与其他工程项目报备(监理人员承接工程数量参照国家及省具体规定执行)。如果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因日常考核评分达到《无锡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规定的惩戒标准的,系统将自动锁定一定期限不能进行项目报备,从而限制参与投标。

二是标中联动。在开标过程的符合性检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核查所有投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如投标单位未提供《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或者提供《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与“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所示不一致,或者提供《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与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所示人员及资质不一致,则根据《无锡新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认定其符合性检查不通过。上述详细要求都在招标文件中事先明确。

三是标后联动。首先关键岗位人员自动锁定与解锁。根据《无锡新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办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将在“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自动解锁,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将自动锁定,并同步把锁定人员信息及中标项目信息推送至“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系统”。直接发包项目在施工(监理)企业办理直接发包备案时同步锁定关键岗位人员。

中标关键岗位人员人脸信息采集。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后,在办理质监、安监手续之前,需对上述锁定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人脸信息采集入库,为后续人脸识别考勤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后,进入施工现场管理环节,由高新区质监站、安监站和建管办对施工(监理)企业在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人脸识别考勤、中标人员变更和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实施全面管理。

在《无锡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中明确施工(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扣分、加分条款。其中,扣分条款共分19大项、760小项;施工企业加分项有7项,项目负责人加分项有12项;监理企业加分项有5项,总监理工程师加分项有10项。高新区质监站、安监站和建管办根据各个施工(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管理中的各种行为进行扣分、加分处理,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所有企业及人员的扣分、加分情况通过“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系统”实时发布到网站首页,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人员变更。中标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由施工(监理)企业在系统内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高新区质、安监站进行初审,核查变更前后的关键岗位人员执业资格等级和相关证明资料。初审通过后,系统分配至高新区招标办核查变更前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等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变更后人员必须同时满足执业资格等级和业绩奖项等要求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系统根据《无锡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变更施工(监理)企业实施扣分处理。符合规定的,不予扣分。更备案完成后,变更后人员参照文件规定由系统自动实施锁定,不能再参与项目报备。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其他工程。如变更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6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6个月。除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之外的变更前人员,自变更备案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自动解锁。

从综合评价到“三合一”综合评标

首先是对施工企业实施信用综合评价。以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为试点,对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建筑业企业的信用情况实行量化计分,即在综合评价时段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企业建筑市场行为(承接工程量、社会和行业奖惩、投标活动、合同履约、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等)、施工现场行为(包括质量行为、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农民工管理等)进行量化考核后,建筑业企业获得的信用评价综合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由基本信用分和日常考核分两部分组成,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基本信用分是指在一个评价时段内,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建设活动中的基本信息、奖励情况进行的量化评价得分,满分为40分。日常考核分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高新区(新吴区)承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活动中的相关行为进行的量化考核,满分60分。无锡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无锡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并按60%比例折算成日常考核分。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无锡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在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监管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施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日常考核评价,其扣分及加分项将实时添加汇总到“建设工程动态管理系统”中,自动加载到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个人名下,作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和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的重要来源之一。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扣分、加分情况同步在无锡新区建设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按季度进行汇总。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每季度公布一次,自公布之日起至下次公布之日前有效。首次进入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区域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同序列、同类别、同等级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上一评价时段公布的日常考核分的平均分作为初始日常考核分。

其次是进行“三合一”综合评标。运用《无锡新区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成果,采用商务标、技术标和信用标“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其中:价格因素评分值不得低于总分值的70%;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5%~8%之间,技术因素评分值不得高于总分值的20%。

投标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以X表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为5%;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中型工程为6%;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工程为7%;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工程为8%。投标企业经历及业绩部分奖项计分,不再作为评标加分依据。在招标公告发布时,应根据工程规模在评分细则中明确X的取值。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进行加分,但分值不高于总分值的1%。

开标时,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现场公布所有投标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投标企业信用因素的评分等于该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分乘以投标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X。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单位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分结束后,网上评标系统自动汇总各投标单位最后综合得分并排序。

实施“两场联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是核心、是关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通过“中标人员系统锁定”和“施工现场人脸识别考勤”等措施,督促关键岗位人员积极到岗履职。同时,把企业及人员在施工现场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信用综合评价分的形式与招标投标相结合,则可顺利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经过多年的实践运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的“两场联动”的监管模式取得明显实效,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李智盛

2016年8月16日《中国建设报》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