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检察院消息,近日,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原锡山市审计局局长、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原局长华林生(副处级)受贿、贪污一案,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十五万元。在上诉期间,华林生服判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编辑: 金勇、王瑶
无锡市锡山区原财政局长华林生犯贪贿罪被判13年 -
南京17:02 27.04.2015 新华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