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1.10.2016  16:44

  近日,无锡市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无锡市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240元,城镇“三无”对象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等普惠、月发型政府发放资金应计入供养标准核算(不含尊老金)。 

  无锡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供养)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20元,现高于此供养标准的地区,按就高原则执行,农村“五保”对象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等普惠、月发型政府发放资金应计入供养标准核算(不含尊老金)。 

      无锡市孤儿集中养育标准应由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1890元(含中央、省两级补贴300元/月),孤儿散居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300元(含中央、省两级补贴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