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三起职务犯罪案件

03.12.2014  13:44

  薛军,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政府拆迁安置科原副科长。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11月25日对其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

  张勇,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村原书记。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11月25日对其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朱润清,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民警。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11月21日对其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