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法制办对全市各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

18.08.2015  13:56

  近日,无锡市审改办初步完成《无锡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组进行了论证审核。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责任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合规性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责任清单中,《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条属于市地铁集团公司的职责。
  二、《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授权是地铁集团公司行使执法权力,缺市地铁集团公司责任清单。
  三、《无锡市蠡湖景区条例》授予市蠡湖景区管理机构行使执法权力,市政府纪要将该管理机构确立为市蠡湖景区管理处,缺市蠡湖景区管理处责任清单。
  四、市信电局责任清单中第43-47项缺设定依据。
  根据上述意见,无锡市审改办将对责任清单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无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