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王进健副市长出庭应诉

09.12.2015  11:37

  12月7日,无锡市南长区居民邓某某不服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行政诉讼一案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无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进健出庭应诉。2015年8月10日,邓某某对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无锡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锡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11日作出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邓某某不服,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