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局出台“大监察”工作实施意见

31.08.2015  11:19

      从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管理等六个方面对“大监察”工作机制进行全面规范。在市局设立“综合室”,在市(县)局、分局分别设立职能工作室,在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三个城区分局和六个直属单位设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建成辐射全系统的“七室九员”组织架构,并对各室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大监察”工作模式逐渐趋于成熟,纪检监察坚持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心进一步强化。  (无锡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