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将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

19.01.2016  17:26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满足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近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自2016年1月18日起,将无锡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明确,该标准今后随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