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区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新办法正式实施

12.01.2016  11:44

  2016年1月7日,退休职工王师傅在市人民医院办理出院手续,这次他住院7天,得到每天30元,共计210元的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补偿。王师傅表示这个办法简单明确,便于自己控制总费用;同时,195元的保费能最多理赔到1800元,也挺划算的。

  2016年1月1日开始,无锡市区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新办法正式实施,王师傅获得的是新办法的普惠保障,即参保退休职工因患病住院治疗(含“门诊特殊病种” 治疗,每次计1天)的,按住院天数每天补助30元,年度内补助天数不超过60天,当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800元。普惠保障实行划卡结算一站式服务,即在以社保卡结算时自动计算补偿金额,并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除了普惠保障外,新办法还设计了重点特惠保障:对参保退休职工年度内发生的住院治疗期间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并经社会保障卡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即《江苏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中的“个人自费”的全年累计费用),以10000元为起赔线,起赔线以上按 38%赔付互助保险金,赔付封顶线为10万元。特惠补偿金额于次年3 月底前,直接划转到退休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即“重点特惠理赔”。

  无锡市区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完善了无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弘扬了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合理减轻了退休职工的当期医疗费用负担,受到了广大退休职工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13年7月,无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无锡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3]164号),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部分功能由大病保险承担。2015年,无锡市退休职工保障互助会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决定调整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结构。同时,应广大退休职工的要求,决定在不增加个人缴纳保费的前提下,开展与大病保险互补的市区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工作,参加对象仍为企事业退休职工。

  2016年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95元。为方便广大参加退休职工参保缴费,在2016年1月养老金中缴纳;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2015年度结余超过3000元的,可在医保个人帐户缴纳。缴费工作计划在2016年2月前基本完成。

  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由无锡市退休职工互助会主办,经公开招标,由中国人寿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承办。













稿件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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