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虎平提起公诉

23.09.2015  17:25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无锡市北塘区建设管理中心原主任、无锡市北塘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虎平(副处级)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9月21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虎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虎平,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2年1月至2014年11月间,被告人黄虎平利用其担任无锡市北塘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及无锡市北塘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伙同他人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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