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5.03.2015  19:28


  近日,无锡工商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多年来,无锡局认真贯彻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职能工作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无锡做出了突出贡献。
  自1998年以来,无锡局已连续七届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行业。2012年,该局12315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13年,该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表彰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