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局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动惩戒工作成效明显

22.09.2016  23:07


  今年以来,无锡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全面提升协助执行力。今年1-8月,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法院执行冻结企业股权和公示冻结共计1919笔,协助冻结和公示股权2934944.79万元。
  二是加强异常经营名录数据管理。目前,已对未年报的65535家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动惩戒。
  三是在商标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对2015年度商标评审中有5家企业申报的知名商标,采用相关职能部门的信用征询意见,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在重守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新申报第十一批无锡市AAA级重守企业中的5家企业,采用相关成员部门信用征询意见,被一票否决。
  五是宜兴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联合查处一起介绍、诱骗他人参加的传销案,没收惠普、联想笔记本电脑各1台,没收违法所得约1.14万元,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