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方案敲定
-年用气量300(含)立方米以下的为2.5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为3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为3.5元/立方米
中国江苏网12月24日讯 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物价局23日下发《市物价局关于完善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完善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按照最终确定的方案,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为2.5元/立方米,保持不变。为满足不同用户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及价格分为三档,按1∶1.2∶1.4的比例确定销售价格。第一档年用气量300(含)立方米以下的,销售价格为2.5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销售价格为3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销售价格为3.5元/立方米。计价周期,阶梯气价按年度分档气量结算,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档年用气量基数按每人增加60立方米依次调整。与此同时,还将建立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天然气门站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当国家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且一年累计幅度达5%时,市区居民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与天然气门站价格作同步、同向联动调整。
气价改革后,如何最大限度保护特殊用户和困难群体不受影响?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对学校、福利院和养老院等非居民用户,按阶梯气价第一、二档的中间价,即2.75元/立方米执行,不执行阶梯气价政策。对市区城乡持有《无锡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家庭和五保户家庭,每户每年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60立方米,实际年用气量不足60立方米的按实际用气量减免。相关人士提醒,初次办理增加户籍人口用气基数和低保、特困、五保户家庭用户免费用气基数申请业务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燃气公司服务网点办理。气价改革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确定的气价改革方案,吸取了此前听证会上市民代表的意见,并参考周边城市情况,对原方案作了调整:将提交听证会讨论的各档气价比例关系由1:1.2:1.5调低为1:1.2:1.4,调整后,各档气价分别为2.5元、3元、3.5元/立方米,最高一档气价由原来的3.75元/立方米下调了0.25元;每年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60立方米的家庭由原来的《无锡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家庭,再增加五保户家庭。专家测算,我市此次阶梯气价改革后,第一档气价维持不变,因此88%的家庭不会受到影响,10%的家庭月平均增支6元左右,仅2%左右的地暖用户影响相对较大。 (挥戈)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