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香港地区就法律服务合作交流达成共识

13.07.2016  12:08

                  7月8日上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黄庆康、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代表等香港法律服务论坛代表团来锡,共商无锡、香港地区法律服务合作交流事宜。无锡市司法局局长杨智敏在座谈会上就进一步推动无锡、香港地区法律服务合作交流提出了设想和建议,得到了香港代表团的一致回应,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进一步加强两地律师业务合作。总结无锡香港地区律师已有的业务合作情况,建立健全信息交换制度,促进律师事务所(行)之间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业务互荐、战略合作等方式,办理各自获准从事的律师业务或涉外法律事务,共同推广和拓展两地法律服务业务市场,实现互利双赢。

              二是进一步加强两地律师人才交流。建立健全律师人才交流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两地律师之间的互访,就两地律师共同关注的业务领域、专业问题、服务创新等方面的问题,举办交流培训、专题讲座、法律论坛,进一步增进两地律师相互了解、促进两地律师之间的交流合作。

              三是共同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部署,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际国内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法律服务事项。下一步,无锡和香港地区律师就“一带一路”背景下的金融、保险、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投资法律风险以及国际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进行研讨,帮助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共同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