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去年查办职务犯罪151人

19.01.2016  19:51

  1月14日,记者从无锡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获悉,去年无锡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反腐倡廉的要求,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0件151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35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4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195万余元。

  无锡市检察院依法查处了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张明春受贿案,无锡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汪春受贿案,北塘区原政协常委黄虎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根据省检察院交办,依法查处了连云港原市委书记李强受贿案,镇江市原政协副主席夏新平受贿、挪用公款案。

  在工程建设、国有企业、科技项目补贴等领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7件84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查办行贿犯罪23人,同比上升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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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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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