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生态环保责任规定 48部门领193项责任

13.12.2017  14:00

        记者12日获悉,无锡市在省内率先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一份清单划清权责,48个部门分领193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责不力将被追责。

        长期以来,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限制了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实施。《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厘清了党委及其有关部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等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责任,消除权责盲区,避免因部门职责交叉而出现“处理不力”的状况。

        治水是无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无锡对各相关部门的水生态责任进行全覆盖、全流程明晰划分,包括规划源头、红线管控、过程监管、责任落实、司法联动等。在太湖保护中,除了明确无锡市太湖办五大职责,还确定了市发改委“编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职责,市水利局“组织指导太湖蓝藻治理工作,统筹全市蓝藻、水草打捞和处置”等职责,以更好地形成生态保护的地方合力。

        规定明确,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可直接向城管部门反映,城管部门还要负责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以及向城市河道、水面倾倒废弃物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督查、考核工作。此外,工地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也有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浦敏琦)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