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无辜背上嫌犯污名:未参与抢劫却被刑拘28天

07.04.2015  17:37

   我未参与抢劫却被刑拘28天

   临高一男子称无辜背上嫌犯的污名,希望早日讨回清白;警方:案件仍在调查中,嫌犯是谁还无结论

   谢俊多次到派出所讨说法,希望警方还他一个清白

  “我没有参与抢劫电动车,也有朋友证明我不在场,但我却无辜被刑事拘留28天和被监视居住半年,生活遭受了严重的影响,希望临高公安部门还我一个清白。”昨日上午,临高县东英镇兰谢村村民谢俊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在2013年8月1日被人指认为一起电动车抢劫案的参与者,随后警方认定其为犯罪嫌疑人并刑事拘留。“我没有参与抢劫,警方却把我当作犯罪嫌疑人处理,让我遭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困难,警方应该还我一个清白。”谢俊说。记者王浩文/图

   被当抢劫嫌疑人男子被刑拘28天

  “当天早上9时左右,我到临高县城一家朋友开的电动车维修店里喝茶。临城西门派出所的几名民警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是有人指认我参与了一起抢劫电动车案件,随后把我带回派出所讯问。”回忆起一年多前的痛苦遭遇,今年32岁的男子谢俊一度哽咽:“男子王×善向警方报案称他于2013年7月14日凌晨在临城第五小学附近被两名男子持刀抢走一辆电动车,半个月后他在街上看见我便指认我是其中一名参与者。可是事发当晚我一直都和发小符正扬在村里喝酒聊天,直到深夜才回家睡觉,根本就不可能到县城参与抢劫,我也根本不认识这名报案人。”

  谢俊告诉记者,他在派出所接受警方讯问时一直否认参与抢劫,也叫来朋友提供其不在场的证明。“我自始至终没有见过王×善。我告诉民警想和他当面对质,澄清事实。但民警并没有那样做。我在派出所一间屋子里被民警简单讯问后,他们认定我是犯罪嫌疑人应刑事拘留,我整个人当场就蒙了,冤屈无处诉说。”谢俊说,他在看守所度过痛苦的28天后,收到了临高县公安局写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拘留释放证明书,然而接下来却又被警方告知其被监视居住半年。

  “对我来说那是一场噩梦。”谈起自己被监视居住的6个月,谢俊的眼圈又红了:“我的精神和肉体备受煎熬,吃不香睡不好,出门遇人总是低着头,村里人对我议论纷纷,有说我是罪犯,年迈的父母和亲人也被人看不起,我曾有过自杀的念头,可是最后想通了,一定要活着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背上嫌犯的污名,生活工作受影响

  2014年2月28日,谢俊在家中收到了警方送来的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理由是“证据不足”。“老父老母看到这张决定书泪流满面,庆幸我终于重获自由。但我知道,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我想要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第一步就是证明我是清白的,证明我被刑事拘留和被监视居住都是无辜的!”谢俊告诉记者,监视居住解除后他多次到派出所讨说法,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派出所领导不是开会就是外出办案,我希望警方抓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还我一个公道,证明我自始至终都是清白的。

  重获自由的谢俊开始像普通人一样找工作、相亲,可是残酷的现实却让他屡屡碰壁。“我的生活圈子不大,我被拘留后释放的消息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后来我几次应聘货车司机都遭到老板的婉拒,其中一名老板说我进过看守所,怕以后惹麻烦。”谢俊表示,警方解除监视居住后他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错误的污名一直未洗清,我每天精神压力都很大,晚上经常失眠或做恶梦。”谢俊说。

  谢俊说,因为这次意外,他在婚恋道路上也走得异常艰难。“部分亲戚朋友给我介绍女孩子,可她们得知我被拘留过后便拒绝了继续交往。我很迷茫,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谢俊表示自己是家中幼子,父母都盼着他早日成家立业。“这次事件对我的打击很大,警方应该证明我的清白,帮我消除不良影响。

   临高警方将依法支付其4620元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临高临城西门派出所采访。该起抢劫案主办民警许小春在经过代所长、教导员孙敬海同意后接受了记者采访。“拘留、监视居住谢俊及之后的解除拘留、监视居都是按照法定办案程序走的,现在案件仍在调查中,犯罪嫌疑人是谁还没有结论。”许小春说,派出所已与谢俊达成协议,将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对他在刑事拘留28天遭受的损失支付4620元。目前正在等待领导审批。

  随后,记者在谢俊亲戚谢先生家中见到了这份协议书的复印件。“这笔钱是谢俊遭遇不公待遇应得的补偿,但是我们家人认为警方更应该为他正名,更正之前对他做出犯罪嫌疑人的错误认定,他与这件事根本毫无瓜葛,却因此遭受了巨大的名誉损失。”谢先生表示,他们一家人会一直等待警方对此案的调查结果,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帮谢俊讨还清白。

  记者在昨日下午采访将要结束时,谢俊接到外地一家工地打来的面试电话,他匆匆收拾行李准备出发前告诉记者:“我渴望能尽快过上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不再背着犯罪嫌疑人的污名,希望那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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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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