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太湖狂捞禁渔水产品 滨湖检方依法批捕
10.10.2015 17:3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王某某系江苏省宝应县小官镇无业人员。为到无锡“淘宝”,住在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某饭店旁的简易房内。为了非法牟利,王在无捕捞证的情况下,仍非法在太湖捕捞鱼虾。今年6月29日和8月26日先后两次,被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罚款4000元,又赔偿水资源损失费3000元。王某某仍不吸取教训,为弥补罚款损失,又于今年8月30日晚22时许,与他人使用禁捕渔具“电拖网”,在禁渔期内至太湖红沙湾水域进行非法捕捞大、小太湖虾3.6千克、太湖鲫、鲤鱼近10千克等,至31日凌晨5时左右,被上述渔政部门当场抓获。
王某某还于今年4月至8月间,明知太湖梁湖水域、红沙湾水域在禁渔期内,在无捕捞证的情况下,采用“逆变器”等工具,先后40余次采用电击方法非法捕捞太湖大、小青虾及太湖鲫鱼570千克等,并非法销售给他人。
(蔡安民 周瑱)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0.10.201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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