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再婚发现患“无精症” 原来养育6年儿子非亲生
丹阳男子赵锋再婚后,准备再要一个孩子,求医后却发现自己不幸患有“无精症”。至此,想到自己跟前妻的儿子小彬,赵锋不觉疑窦丛生。后经鉴定,发现小彬果真非其亲生,赵锋立即将前妻简韵告上丹阳法院,并索要25万元的巨额赔偿。近日,丹阳法院将此案成功调解,最终简韵赔偿4.5万元了事。
据法院方介绍,赵锋与简韵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没多久即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儿子小彬。因婚前恋爱时间过短,婚后两人发现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经协商,两人到丹阳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婚后生育的儿子小彬跟随赵锋生活,赵锋也没有要求简韵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
几年之后,赵锋又与他人恋爱结婚。甜蜜的婚姻生活,使得小夫妻想孕育爱情的结晶。然而,两人努力一年多时间仍未能怀孕。于是,赵锋和妻子四处求医问诊,后经苏南一家权威医疗机构确诊,赵锋不幸患有人们通常所说的“无精症”——即无精子或精子不能正常生长发育。
并且,医生还告知赵锋,其病症并不是后天形成,故此生育子女的几率非常低。面对医生的权威解答,赵锋就对小彬是否为其亲生产生了疑问。
后经委托鉴定,结果确定赵锋与小彬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而此时小彬已经年满6周岁。今年夏天,遭如此打击的赵锋,一怒之下,将前妻简韵诉至丹阳法院。诉求中,赵锋要求确认自己对小彬没有抚育义务,并要求简韵支付之前的抚育费损失及赵锋因此遭受打击的精神损失,共计25万元。
在证据面前,简韵不得不承认其在与赵锋恋爱期间,还与其他异性保持两性关系。同时,自知理亏的她,也同意对赵锋进行赔偿。但是,她请求法院考虑其经济收入能力有限,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最后,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简韵一次性赔偿赵锋4.5万元,小彬由简韵抚育。(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