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14.01.2015  13:35

  为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工作,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印发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体制、归档范围、整理方法、保管利用、鉴定移交等作了全面规定。

  省民政厅、省档案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档案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救助档案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救助档案管理制度,对救助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救助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逐步实现救助档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