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执法成无用功 江苏对违法超运将依法卸载

26.08.2015  00:09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公路局获悉,《关于进一步规范超限运输治理卸驳载监管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明确对采取回装手段躲避卸驳载,或未消除违法超限状态继续行驶公路的,可依法再卸载,并予以处罚,有效解决治超执法“无用功”现象。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部分超限车辆接受卸驳载、经济处罚后,在超限检测站外,将货物重新装回车辆上行驶,致使治超执法检查失去应有的作用和效果。我省公路管理部门将依法责令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拒不卸载的,依法强制其卸去超限部分的货物;加强对卸驳载过程的监管,在实施卸驳载前、中、后进行拍照取证,并作为案卷资料一并归档;严格实施称重放行制度,对卸驳载不到位、卸驳载后回装的,严禁出站(点)上路行驶。

  据了解,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将强化对卸驳载货物的延伸监管:对超限部分的货物,原则上在实施卸驳载后及时运走,所卸货物确需公路管理机构保管的,公路管理机构需向业户出具保管凭据并经双方确认;完整录入违法超限运输相关信息,确保超限处罚案件信息的关联、齐全。 (吕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