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参加旅行团不慎摔伤骨折,旅行社仅承担1000元慰问金

27.11.2015  13:45

  中国江苏网11月26日讯(记者赵家玮) 近日,一篇题为《68岁老人参团旅游严重摔伤,常州龙之旅旅行社竟然推卸责任》的帖子出现在本地论坛中,发帖人“柠檬兔”爆料称,今年68岁的市民李桂华8月底报名参加了常州某旅行团组织的老年旅行团去苏州一日游,当天下午游玩时李桂华不慎一脚踩空,从楼梯台阶上摔落,导致右手手腕和右脚脚踝骨折。“然而旅行社对此不闻不问,仅仅掏出1000元所谓慰问金了事。”帖子中写道。

  “柠檬兔”表示,李桂华是自己的婆婆,8月31日跟随常州龙之旅天天游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老年旅行团前往苏州黎里镇。下午一点左右,李桂华在游玩过程中不慎一脚踩空,摔下楼梯台阶,爬起来当时就觉得疼痛难忍。李桂华告诉了旅行团负责人,负责人就安排她在大巴车上等。到了下午3点多,大巴车返回常州青山桥终点站,李桂华下了大巴,疼得无法行走,此时旅行社也无人问津。

  随后,“柠檬兔”接到电话赶来车站,发现婆婆伤得很严重,随即把她送到常州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李桂华右尺桡骨远端骨折和右外踝骨折,需要进行右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好在手术顺利,9月21日李桂华正式出院。

  “从8月31日住院到9月21日出院,医疗费用总共是36272元。”“柠檬兔”在帖子中写道,其中医保统筹支付26164元,家属自己现金支付10108元。在此期间,家人还给李桂华还请了护工,总共22天,每天120元,共计2640元。“住院期间,我们多次电话联系旅行社,终于在住院的3天后,旅行社派人送了点礼品来。”“柠檬兔”说,但问及医疗费用如何处理时,工作人员却推说与旅行社无关,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柠檬兔”表示,其实除了这样的事纯属意外,家属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求旅行社支付现金部分13000元,其它都可以作罢。“但现在保险公司只理赔2294元,其余部分旅行社全部推脱干净。”此外,旅行社负责人还短信告知,李桂华是自己不小心意外摔伤,旅行社并无任何责任,公司可以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支付1000元的慰问金。

  事情真相究竟如何?记者随后与常州龙之旅天天游国际旅行社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公司已经向常州市旅游局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我们在组织旅行团时,向每位游客赠送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人员说,一旦在旅行时发生意外,赔偿都应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据我所知,保险公司对于医药费的赔付上限可以达到1万元。”工作人员说,但李桂华出示的报销单据中所列出的药品有很多都不在报销名录之列,有可能是进口药。“所以保险公司只能赔付2294元。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李桂华发生意外后,旅行团的负责人马上询问她的伤情,问她要不要到当地医院治疗,李桂华当时说可以等回了常州再去医院。“我们也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像这种意外发生的情况,旅行社并不承担责任。”工作人员表示,因此公司处于人道主义,可以向李桂华支付1000元慰问金。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联系上了常州东晟律师事务所,孟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行社在带领旅行团游玩的过程中,对游客负有看管以及在危险地带提醒注意的义务,若因此造成游客人身伤害,旅行社应负主要责任。“不能仅仅因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就拒绝承担其他赔偿。”孟律师说,如果旅行社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相关义务,则必须举证证明,否则其说法也不会被采纳。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