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从政府、企业两方着手处置闲置及批而未供土地

12.07.2017  20:12

      对既有的闲置及批而未供土地,首先查找政府自身原因,各区政府和园区(平台)加快对批而未供土地的项目落实和供地前期手续办理,缩短形成供地条件周期;对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落实具体责任部门,消除闲置因素;其次从企业角度查找,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未按期动工建设满1年,不满2年的,依法征缴闲置费,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满2年的,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着眼未来,运用政策技术手段结合,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对政府内部,通过省建设用地跟踪系统和 “一张图”系统动态掌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及时通报各区;严格考核约束机制,对闲置整改不力的区,采取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额等方式处置;对工作推进得力的区,适当奖励2018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涉嫌恶意囤地的企业,纳入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限制其参与土地市场活动。      (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