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负面新闻相要挟,江苏一网络敲诈团伙4成员均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陆飞 仲伟、窦玉刚、姚军、阮某等4人,以私自编造、注册或冒用的“今日焦点网”等媒体记者身份,单独或交叉作案。
江苏一网络敲诈团伙4名成员假冒媒体及网站记者,敲诈勒索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款物合计153万余元。其中一人还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宣办工作人员窦玉刚。
澎湃新闻( www.thepaper.cn )获悉,3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2年6个月至14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50万元不等;窦玉刚犯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获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近日,徐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宣办工作人员 窦玉刚
这4人分别为:仲伟,南京卓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窦玉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宣办工作人员。阮某,教师。姚军,曾任人民日报新闻战线杂志社外聘人员。
法院认定,2010年至2013年7月间,仲伟、窦玉刚、姚军、阮某等4人,以私自编造、注册或冒用的“今日中华杂志”、“中国今日焦点编委会华东区委员会”、“今日中华网络工作委员会”、“中国社会焦点网”、“中国今日焦点网”、“中国记者调查网”等媒体及网站记者、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名义,单独或者交叉作案。
他们以调查采访政府非法用地、企业环境污染、煤矿矿难等问题为由,通过发核稿函或当场采访,以负面新闻报道相要挟,或者以广告宣传、正面宣传的名义,敲诈勒索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款物合计153.3万元。
其中仲伟参与敲诈勒索19起,勒索财物145.3万元;
窦玉刚参与敲诈勒索5起,勒索财物54.6万元;
姚军参与敲诈勒索4起,勒索财物28万元;
阮某参与敲诈勒索1起,勒索财物12万元。
此外,法院还认定,2010年至2012年间,窦玉刚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宣办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开发区处理对外网络舆情的职务之便,收受仲伟为“表示感谢”而送上的1万元;在处理网络舆情过程中,骗取公款现金合计8.6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原标题: 以负面新闻相要挟,江苏一网络敲诈团伙4成员均获刑
编辑: 廉昕朦、王瑶